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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喜歡動物
尤其是狗
自從我家皮皮走了以後
我家再也沒有養過寵物了
其實是我媽不喜歡養寵物
當初皮皮是因為人家送我妹
所以不得不養
現在當然更不可能讓我們養了

常常在路上看到流浪動物
餓的皮包骨
還有皮膚病
我都很難過
尤其是冬天又下雨
常常會想
他們是怎麼度過寒冬的

偶然逛到了發條鳥森林地圖
那是一個送養流浪動物的網站
規定20歲以上才能認養
還有認養切結書
內容規定的非常詳盡

既然我無力實際領養
那麼就做一些我能力所及的事
就是在部落格上放上領養公告
大家應該在側邊欄位都有看到了
好多可愛的貓貓 狗狗
但是他們沒有家
請有能力的人認養他們
沒有能力的人
請幫忙放個貼紙在部落格上吧!


痞客幫的朋友
請至後台-->側邊欄位設定-->新增版位-->自訂標題及將下面的原始碼放至自定區塊內容

 <IFRAME SRC="http://www.lalacat.net/adopt2.php" width="180" height="300" frameborder="0" scrolling="YES"></IFRAME>
 


無名的朋友
無名不支援IFRAME
上面的原始碼沒辦法在無名使用
可以將上面的原始碼貼至這個網頁加密產生器
然後按語法加密
就會轉成javascript
就可以用囉!

下面是已經轉好的程式碼
需要的請自取
 <script>
<!--
document.write(unescape("%3CIFRAME%20SRC%3D%22http%3A//www.lalacat.net/adopt2.php%22%20width%3D%22180%22%20height%3D%22300%22%20frameborder%3D%220%22%20scrolling%3D%22YES%22%3E%3C/IFRAME%3E%20%0A"));
-->
</script>

然後回到自己的網誌
先新增一個資料夾
名稱就請自己取喜歡的
新增完後可在首頁看到剛剛的資料選項
在其下方按下「連結管理」
按下「新增連結」
在「名稱」這一欄位貼上語法
按下「確定」→「回前頁」
回到首頁後就可以看見貼紙在你的部落格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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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